《商场和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1.安全生产目标
1.安全生产目标
1.1目标 1.1.1 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度,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
1.1.2 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1.2监测与考核 1.2.1 根据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并制定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1.2.2 按照制度规定,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并保存有关监测记录资料。
1.2.3 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划。
评估结果、实施计划的调整、修改记录应形成文件并加以保存。
1.1目标 1.1.1 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度,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
1.1.2 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1.2监测与考核 1.2.1 根据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并制定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1.2.2 按照制度规定,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并保存有关监测记录资料。
1.2.3 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划。
评估结果、实施计划的调整、修改记录应形成文件并加以保存。
2.组织机构和职责
2.组织机构和职责
2.1组织机构和人员 2.1.1 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doc
2.1.2 根据有关规定和企业实际,设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2.1.3
2.1.4 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每季度应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会议纪要中应有工作要求并保存。
2.2职责 2.2.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2.2.2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2.2.3 各级人员应掌握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2.1组织机构和人员 2.1.1 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doc
2.1.2 根据有关规定和企业实际,设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2.1.3
2.1.4 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每季度应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会议纪要中应有工作要求并保存。
2.2职责 2.2.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2.2.2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2.2.3 各级人员应掌握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3.安全投入
3.安全投入
3.1安全生产费用 3.1.1 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3.1.2 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专款专用,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
3.1.3 制定并实施包含以下方面的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健康防护设备设施。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个体防护装备。
3.安全评价、职业危害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
4.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职业健康体检。
5.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
6.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
7.安全标志及标识和职业危害警示标识。
8.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者活动。
3.2相关保险 3.2.1 缴纳足额的保险费(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
3.2.2 保障受伤害员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3.1安全生产费用 3.1.1 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3.1.2 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专款专用,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
3.1.3 制定并实施包含以下方面的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健康防护设备设施。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个体防护装备。
3.安全评价、职业危害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
4.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职业健康体检。
5.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
6.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
7.安全标志及标识和职业危害警示标识。
8.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者活动。
3.2相关保险 3.2.1 缴纳足额的保险费(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
3.2.2 保障受伤害员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4.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4.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4.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4.1.1 建立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
4.1.2 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应定期、及时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向归口部门汇总,并发布清单。
4.1.3 及时将识别和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融入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
4.1.4 及时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传达给从业人员,并进行相关培训和考核。
4.2规章制度 4.2.1 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和发布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含下列内容:
(食品生产企业126号文)
1、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
2、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管理、
3、安全投入管理、
4、文件和档案管理、
5、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6、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7、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8、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
9、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
10、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
11、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
12、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
13、作业安全管理、
14、粉尘防爆管理、
15、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管理、
16、职业健康管理、
17、个体防护装备管理、
18、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
19、消防安全管理、
20、应急管理、
21、事故管理、
22、安全绩效评定管理等。
(商场企业123号文要求)
1、 安全目标管理、
2、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
3、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
4、 安全投入管理、
5、 文件和档案管理、
6、 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
7、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8、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9、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10、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
11、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
12、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
13、作业安全管理、
14、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管理、
15、职业健康管理、
16、个体防护装备(具)和保健品管理、
17、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
18、应急管理、
19、事故管理、
20、安全绩效评定管理、
21、安全生产考核及奖惩制度、
22、消防管理、
23、女职工劳动保护管理、
24、促销活动安全管理、
25、装饰装修安全管理、
26、安全值班检查巡查管理、
27、租赁承包安全资质审查及管理等。
4.2.2 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员工应掌握相关内容。
4.3操作规程 4.3.1 基于岗位风险辨识,编制完善、适用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3.2 向员工下发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员工应掌握相关内容。
4.3.3 员工操作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
4.4评估 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和适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4.5修订 根据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
4.6文件和档案管理 4.6.1 建立文件和档案的管理制度,明确职责、流程、形式、权限及各类安全生产档案及保存要求等事项。
4.6.2 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效力。
4.6.3 对下列主要安全生产资料实行档案管理:
1、主要安全生产文件、
2、安全生产会议记录、
3、隐患管理信息、
4、培训记录、
5、资格资质证书、
6、检查和整改记录、
7、职业健康管理记录、
8、安全活动记录、
9、法定检测记录、
10、关键设备设施档案、
11、相关方信息、
12、应急演习信息、
13、事故管理记录、
14、标准化系统评价报告、
15、维护和校验记录、
16、技术图纸等。
4.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4.1.1 建立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
4.1.2 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应定期、及时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向归口部门汇总,并发布清单。
4.1.3 及时将识别和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融入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
4.1.4 及时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传达给从业人员,并进行相关培训和考核。
4.2规章制度 4.2.1 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和发布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含下列内容:
(食品生产企业126号文)
1、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
2、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管理、
3、安全投入管理、
4、文件和档案管理、
5、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6、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7、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8、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
9、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
10、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
11、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
12、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
13、作业安全管理、
14、粉尘防爆管理、
15、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管理、
16、职业健康管理、
17、个体防护装备管理、
18、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
19、消防安全管理、
20、应急管理、
21、事故管理、
22、安全绩效评定管理等。
(商场企业123号文要求)
1、 安全目标管理、
2、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
3、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
4、 安全投入管理、
5、 文件和档案管理、
6、 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
7、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8、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9、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10、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
11、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
12、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
13、作业安全管理、
14、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管理、
15、职业健康管理、
16、个体防护装备(具)和保健品管理、
17、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
18、应急管理、
19、事故管理、
20、安全绩效评定管理、
21、安全生产考核及奖惩制度、
22、消防管理、
23、女职工劳动保护管理、
24、促销活动安全管理、
25、装饰装修安全管理、
26、安全值班检查巡查管理、
27、租赁承包安全资质审查及管理等。
4.2.2 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员工应掌握相关内容。
4.3操作规程 4.3.1 基于岗位风险辨识,编制完善、适用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3.2 向员工下发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员工应掌握相关内容。
4.3.3 员工操作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
4.4评估 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和适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4.5修订 根据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
4.6文件和档案管理 4.6.1 建立文件和档案的管理制度,明确职责、流程、形式、权限及各类安全生产档案及保存要求等事项。
4.6.2 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效力。
4.6.3 对下列主要安全生产资料实行档案管理:
1、主要安全生产文件、
2、安全生产会议记录、
3、隐患管理信息、
4、培训记录、
5、资格资质证书、
6、检查和整改记录、
7、职业健康管理记录、
8、安全活动记录、
9、法定检测记录、
10、关键设备设施档案、
11、相关方信息、
12、应急演习信息、
13、事故管理记录、
14、标准化系统评价报告、
15、维护和校验记录、
16、技术图纸等。
5.教育培训
5.教育培训
5.1教育培训管理 5.1.1 建立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制度。
5.1.2 确定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
确定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
5.1.3 按计划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安全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做好培训记录,并建立档案。
5.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须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并应按规定进行再培训。
5.3操作岗位人员教育培训 5.3.1 对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操作岗位人员转岗、离岗(食品生产企业规定六个月以上、商场企业规定一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车间(工段)、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5.4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5.5其他人员教育培训 (食品生产企业126号文)
企业应对相关方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等内容的安全教育和告知,并由专人带领。
(商场企业123号文)
志愿消防员应参加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从事具有火灾危险性作业人员、仓库管理员、从事易燃易爆物品经营、储存、装卸、运输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有资质的专业培训单位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
企业应对相关方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等内容的安全教育和告知,并由专人带领。
5.6安全文化建设 采取多种形式的活动来促进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5.1教育培训管理 5.1.1 建立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制度。
5.1.2 确定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
确定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
5.1.3 按计划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安全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做好培训记录,并建立档案。
5.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须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并应按规定进行再培训。
5.3操作岗位人员教育培训 5.3.1 对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操作岗位人员转岗、离岗(食品生产企业规定六个月以上、商场企业规定一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车间(工段)、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5.4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5.5其他人员教育培训 (食品生产企业126号文)
企业应对相关方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等内容的安全教育和告知,并由专人带领。
(商场企业123号文)
志愿消防员应参加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从事具有火灾危险性作业人员、仓库管理员、从事易燃易爆物品经营、储存、装卸、运输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有资质的专业培训单位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
企业应对相关方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等内容的安全教育和告知,并由专人带领。
5.6安全文化建设 采取多种形式的活动来促进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