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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管道输送水封阻火泄爆装置技术条件》

1 范围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瓦斯管道输送水封阻火泄爆装置(以下简称阻火泄爆装置)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
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输送压力 3O kP内a的瓦以斯管道输送水封阻火泄爆装置的设计、制造和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91装 储包运图示标志
GB3836.炸1性 气爆体环境用电气设各 第 l部分:通用要求
GB3836.炸4性 气爆体环境用电气设各 第 4部分 :本质安全型
“i”
GB9969.业1产 品工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T1O11用1随 机数利骰子进行随机抽样的方法
GB/T13 3机8电砝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瓦 斯 输 送 管 道 水 封 阻 火 泄 爆 装 置 w a t e r s e a I i n g o f f i r e b na tr ir ni ge r di en vg i& ce ex sp l oo gas pipeline transportation
采用水封消焰阻火、泄爆部件释放爆炸压力,将管道瓦斯爆炸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的管道瓦斯输送安
全保障装置。
3 . 2
水封高度 h e i g h t o f s e a I w a t e r
水封桶内进气直管端至阻火用密封水水面的高度。
3 . 3
泄爆部件 explosion venting unit
当阻火泄爆装置内压力大于其设定值时,能迅速发生爆破,使阻火泄爆装置内部与大气连通、释放
阻火泄爆装置内压的部件。
3 . 4
泄 爆 部 件 释 放 压 力 r e l e a s e p r e s s u rpel oosfi oαn v e n t i n g u n i t
使泄爆部件爆破、阻火泄爆装置内部与大气连通的压力值。
3 . 5
水位控制器 w a t e r l e v e l c o n t r o l l e r
连续监测阻火泄爆装置内水封高度、实时控制进水或排水阀门, 使水封高度保持在一定范围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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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置。
4 工作原理
4 工作原理
正常输送情况下,瓦斯气体从如图1所示的进气端1通过阻火泄爆装置流向出气端2。当出气端
管道瓦斯发生爆炸或燃烧时,爆炸产生的冲击波使泄爆部件3爆破、释放爆炸压力;同时密封水4起到
消焰、阻火作用,阻止瓦斯爆炸或燃烧传到进气端管路,达到保护进气端输送管道及附属设备的目的。
进气方向气方向
→ →
传爆方向

(a)单桶结构 (⑴ 双佣绱倒
1 -进气端;
2一 出气端;
3——泄爆部件:
⒋— —密封水:
5—ˉ一水位控制器;
6——玻璃管水位计;
7一 金属分流网。
图1 阻火泄爆装置工作原理图
5 要求
5 要求
5.1 用使条件
阻火泄爆装置应在下列条件下运行:
a ) 环境温度: 2 ℃
~ 5 O °
C :
b) 相对湿度: ≤95%(25℃):
c ) 大气压力: 8 O k P a ~ 1 0 6 k P a ;
d) 管道内气体流速:≤10m/s;
e) 输气设计压力:≤30kPa;
f ) 密封水水质: 悬浮物≤ 2 O m g / I ' , 总硬度≤ 6 m m o l / I 冫9 6 ●5 ≤ p H ( 2 5 ℃ ) ≤ 8 。
5.2 般一要求
5.2.1火 泄爆阻装置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并按经规定程序和国家授权机构审批的图样和技术文件
制造。
5 . 2 . 2 配接电气产品, 应符合G B 3 8 3 6 。l 和G B 3 8 3 6 。4 的要求。
5.3 观外要求
5.13 。各组成部件表面不得有飞边、毛刺、损伤等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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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褪祢※≤
⌒铡槌雍长≤
(b)桶双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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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组 成各部件,应有防锈措施 ,涂漆部位应色泽均匀,不得有皱皮、脱皮、流挂和气泡等缺陷。
5.3.3配 前装所有零件应清洗干净,不得有铁屑、碎渣和纤维等杂质。
5.3.4厂 时出管路的进、出气 口应带有防护帽、盖。
5.3.5牌 、指铭示牌牢固,文字、符号清晰。
5.4 火阻泄爆装置公称压力(不含泄爆部件)
公称压力≥ 1 。O M P a 。
5.5 爆泄部件释放压力
释放压力为9 0 k P a ~ 1 2 0 k P a 。
5.6 效有水封高度
对于特定的阻火泄爆装置,其有效水封高度以能有效阻火,同时满足阻火泄爆装置压力损失
≤2O。 kP准a。为
5.7 力压损失
阻火泄爆装置应安设不锈钢气体分流网,分流网目数不小于四目,阻火泄爆装置压力损失
≤ 2。O kPa。
5.8 水位自动控制功能
水位控制器应安装三组以上水位传感器,并满足如下要求:
a) 实时为阻火泄爆装置补水、放水,使阻火泄爆装置内水封高度保持在满足其有效水封高度要求
范围内;
b) 当水封高度超出正常工作范围时,能自动报警;
c) 当补水管道无水时,能自动报警;
d) 具有自检功能,当故障时,能自动报警。
5.9 爆泄阻火性能
当管道瓦斯发生爆炸或燃烧时,能够有效泄爆及消焰、阻火,确保爆炸或燃烧不致传到阻火泄爆装
置的进气口端。
6 试验方法
6 试验方法
6.1 用使仪器
试验用主要仪器见表1。
表1 试验用主要仪器
6.2 验试条件
除环境试验或有关标准中另有规定外,试验应在下列环境条件中进行:
a ) 温度: 2 ℃
~ 5 O ℃
;
b ) 相对湿度:45%~95%;
c ) 大气压力: 8 O k P a ~ 1 0 6 k P a 。
6.3 观外检查
对零部件和整机外观质量用目测法进行检查,整机外形尺寸用钢卷尺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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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仪器测量范围准确度/分辨率备注
压力表0MPa⌒ˇ2.5MPa 1 . 6 级
秒表0 min^ˇ 60 min 0.5s
压差计o kPa~5kPa 1Pa
高速采集装置0 Msps-10 Msps 0 . 1 9 s
火焰传感器1烛光火焰(5m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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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置装强度试验
将阻火泄爆装置泄爆部件用耐压不小于l。0MPa的堵板封堵后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设计压
力的 l2。5倍,30mi无n水应渗出,无可见的异常变形。试验过程中无异常的响声。
6.5 爆泄部件释放压力
对泄爆部件进行水压试验,加压过程中,应在不少于30s的时间内,将装置人口压力升到最小释放
压力的 9O%,保并压不少于 5s。然后 ,稳定连续地增加压力直至泄爆部件爆破或泄放,此时的压力值
为泄爆部件释放压力,应符合 5.5规的定。
6.6 封水高度
在风速(10o±.5)m况/下s9情用水位控制器测试水封高度 ,其水位传感器安装位置如图2所示,测
试结果以三组水位传感器实测值中最小值为水封高度值,应符合 5.6的 要求。
水位传感器水位传感器
图2 水位控制器的水位传感器安设位置图
6.7 力压损失
在设计水封高度最高值、风速(lOO±5。)m/况s下情,用压差计测试进气端与出气端的压力差,测试
结果符合5.7的要求。
6.8 位水自动控制功能试验
使用钢卷尺测量水位高度,观察阻火泄爆装置能否满足如下要求:
a) 工人进水至高于正常工作最高水位 1O mm,时打开水位控制器,观察水位控制器能否保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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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恻埏轲长≤
水位传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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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状态并在60s时间内将水位降至正常工作水位;
b) 人工放水至低于正常工作最低水位10mm时,打开水位控制器9观察水位控制器能否保持报
警状态并在60s时间内将水位升至正常工作水位;
c) 位水控制器正常工作时,以(10O±5。)I'/进m、i放n水的速度进行人工进、放水,观察阻火泄爆
装置内水位高度是否能保持在正常工作范围内;
d) 补水管道停止供水,观察水位控制器能否保持报警状态。
试验结果符合 5.8要的求。
6.9 爆泄阻火性能试验
6.9.1验 条试件
试验应在如下条件下进行:
a) 炸爆试验管道:设计压力≥2MPa,度长大于 60m,端一开口一端封闭的圆形管道;
b) 点火源:三只8号工业电雷管用引火药头;
c) 炸爆气体:体积浓度为 80。%~1O0%。的CH迕与空气混合气体。
6.9.2验 步试骤
6.9.2.图13 所如示 ,将阻火泄爆装置安装在距封闭端 30m~35m围范内,点火源安装在距封闭端
4.5管m道、中心处,火焰传感器安装在距阻火泄爆装置 3m处。
6.9.2.管2道 开在口端,用厚度为 O1。2mm~O。 14mm聚氯乙烯塑料薄膜封闭管道,整个管道充满爆
炸气体。然后对阻火泄爆装置进行水封,水封高度为设计水封高度最低值的 2/3。 点爆,观察泄爆部件
是否泄爆,并监测阻火泄爆装置另一端管路中有无火焰。
6 . 9 . 2 . 3 重复
6 . 9 . 2 . 2 , 试验六次。
1—— 封闭端;
2—— 点火源;
3—— 阻火泄爆装置;
4—— 泄爆部件;
5—— 火焰传感器;
6—— 封膜。
7 检验规则
7 检验规则
7.1 验检项 目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检验项目见表2。
距封闭端4.5m
距封闭端3 O m ~ 孔m
表2 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要求试验方法出厂检验型式检验
序号
5.3
5.4

a ○
1 外观结构检验
2 装置强度试验
○ ○
泄爆部件释放压力0。b △ ○
表2(续)
序号检验项目要求试验方法出厂检验型式检验
水封高度△
b

5 压力损失5.7 6.7 △ ○
水位自动控制功能试验△ ○
阻火泄爆性能试验○
表示必须检验项目
表示抽检项目
表示不检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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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厂出检验
7.2.1台 阻每火泄爆装置须经质量检验部门按出厂检验内容逐项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方
可出厂。
7.2.2验 项检目中有一项不合格时,该阻火泄爆装置即判为不合格 ,不合格品返厂修理重检合格方可
出厂。
7.3 式型检验
7.3.1式 检型验条件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全部检验项目,有下列情况下之一者,应进行型式试验:
a) 结构、工艺和材料有较大改变时;
b) 正常生产,每三年一次;
c) 停产六个月,恢复生产时;
d) 国家相关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7.3.2定 规判则
型式检验的样机在出厂合格品中抽取,按GB/T1O1规1定1抽的取一台(抽样基数≥4)在。型式检
验中,当其中一项不合格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志标
8.1.1置 外装壳明显处应设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MA”。
8.1.2置 的装铭牌上应有下列内容 :
a) 产品型号和名称;
b) 主要技术参数;
c) 煤矿安全产品标志
“MA”及编号;
d) 防爆标志及防爆合格证号;
e) 检验单位标志;
f) 出厂日期和产品编号;
g) 制造企业名称。
应符合 GB/T19规1定的。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志标
8.1.1置 外装壳明显处应设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MA”。
8.1.2置 的装铭牌上应有下列内容 :
a) 产品型号和名称;
b) 主要技术参数;
c) 煤矿安全产品标志
“MA”及编号;
d) 防爆标志及防爆合格证号;
e) 检验单位标志;
f) 出厂日期和产品编号;
g) 制造企业名称。
8.1.3装 标包志
包装箱上的标志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发货标志应符合有关运输规定;
b) 业作标志应符合 GB/T19规1定的。
8.2 装包
8.2.1装 应包符合 GB/T133规8定4。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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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装 箱包内应有下列文件 :
a) 产品合格证;
b) 产品使用说明书;
c) 装箱单。
8.3 用使说明书

G B 9 9 6 9 . 1 的
要求编写。
8.4 输运
运输方式不限,但在运输中应注意防止剧烈碰撞,并防雨、防潮。
8.5 存贮
产品应贮存在通风良好,无腐蚀性气体的仓库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