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氯环戊二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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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警示 |
剧毒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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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化 特 性 |
黄色至琥珀色油状液体, 有刺激性气味。不溶于水,溶于乙醚、四氯化碳等多数有机溶剂。 分子量272.77,熔点-9℃,沸点238℃,相对密度(水=1)1.70,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9.42,饱和蒸气压0.012kPa (25℃)。 主要用途:主要用于制农药如灭蚁灵, 也用作聚酯树脂和聚氨酯泡沫塑料的阻燃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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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 害 信 息 |
【燃烧和爆炸危险性】 不易燃烧。 【活性反应】 受高热分解,放出腐蚀性、刺激性的烟雾。 【健康危害】 对粘膜和皮肤有明显刺激性。吸入高浓度本品蒸气可致化学性肺炎、肺水肿。皮肤接触可发生皮炎。长期吸入可能引起肝、肾损害。 列入《剧毒化学品目录》。 职业接触限值:PC-TWA(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mg/m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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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全 措 施 |
【一般要求】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具备应急处置知识。 密闭操作,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生产、使用及贮存场所应设置泄漏检测报警仪,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配备两套以上重型防护服。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戴耐油橡胶手套。 储罐等容器和设备应设置液位计、温度计,并应装有带液位、温度远传记录和报警功能的安全装置,重点储罐需设置紧急切断装置。 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生产、储存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倒空的容器可能存在残留有害物时应及时处理。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特殊要求】 【操作安全】 (1)配备便携式硫化氢报警仪等。进入密闭有限空间前检测,强制机械通风30分钟,氧含量>19.5%方可进入,作业过程中有人监护,每隔30分钟监测一次,氧含量不得低于19.5%(GB8959-2006)。 (2)六氯环戊二烯本身不易燃烧,因不溶于水,溶于乙醇、甲苯等多数有机溶剂,因此,使用过程中,应考虑易燃溶剂的燃爆安全。 (3)充装时使用万向节管道充装系统,严防超装。 【储存安全】 (1)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保持容器密封。 (2)应与酸类、氧化剂、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存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3)应严格执行剧毒化学品“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运输安全】 (1)运输车辆应有危险货物运输标志、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运输车辆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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